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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成功为海外客户追回甜品店加盟款
发布时间:2020-05-05【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案情简介】
张某为在韩国开设甜品店,与广州某知名餐饮公司(下称某记甜品)签署《代理协议》,加盟某记甜品品牌。双方约定:某记甜品授权张某为韩国区域总代理,代理权限至2020年12月24日,张某一次性支付费用30万元;某记甜品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张某使用企业标志及识别系统,提供店面形象设计方案,为张某提供长期的营运指导、技术支持及培训;张某需要向某记甜品采购设备、原材料。
协议签署后,张某向某记甜品支付了代理费用30万元。张某及其员工参加了某记甜品的技术培训,并签署了培训确认表,培训确认表中载明该培训课程价值50万元。
张某随后在韩国选定了店铺地址,并向某记甜品采购机器设备、原材料用于开店。但某记甜品迟迟未向张某交付原材料和相关设备。后经张某了解,某记甜品未能完成韩国的食品申报手续,某记甜品相关设备、原材料的检验标准无法符合张某在韩国经营的要求。同时,张某发现同类产品在韩国当地的采购价格远远低于某记甜品的采购价格,某记甜品提供的服务与其宣称和承诺的服务截然不同。为此张某与某记甜品就前述问题进行沟通,但某记甜品拒不处理。张某遂找到本团队处理。
【律师认为】
本团队律师认为,某记甜品将其品牌商标、标识等授权给张某使用,并严格要求按照统一要求进行装修,遵循其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某记甜品的经营模式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其签署的协议系特许经营合同。
某记甜品虽然已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备案,但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等规定,某记甜品应以书面形式向张某披露其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等情况,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条件等相关信息。某记甜品未披露相关信息,给张某虚假承诺,导致张某做出错误的决策,对履行协议造成实质性阻碍,致使张某签署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依据《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某记甜品隐瞒信息等违法行为,导致张某难以继续履行合同,张某有权解除与某记甜品的特许经营合同。    
【处理结果】
本团队律师与某记甜品沟通未果,遂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要求某记甜品向张某返还30万元,并支付利息。
某记甜品抗辩称,其与张某签署的合同为代理合同,并非特许经营合同,张某无权解除合同;某记甜品为张某等人提供价值50万元的培训课程,张某等人签字确认了培训情况及培训课程的价值,即便合同解除某记甜品也无需向其返还任何费用。
本团队律师组织大量证据证实某记甜品的协议实为特许经营合同;另,通过分析培训确认表的格式、签署背景、签名形式等,阐明培训课程的价值系某记甜品单方确认的,张某仅确认参加了培训但对其价值并不清楚。同时,张某还通过提供在其他平台学习甜品制作课程的价格,进一步证实某记甜品的培训课程价值不合理。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认定涉案协议性质为特许经营合同,判决解除合同,某记甜品应立即向张某返还款项24万元。
【律师建议】
目前,因为备案难度大、监管不严等原因,市场上的加盟,比如服装、餐饮、奶茶等大多不具备备案资质,或通过高价培训费、合作费、代理费等名目收取特许经营款项。作为加盟商来说,需要理性投资。在投资之前,需要多方了解品牌方的实力、经营情况、备案情况等,尤其在签署协议之前,务必反复阅读协议内容,作出正确选择和判断。对于一些大金额的投资,在签署协议之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帮助进行专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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